南都訊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計委近日出台了《醫療機構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對醫療機構識別名稱做出了新規定,凡含有“男科”“男子”“女子”等詞語的,衛生行政部門將不予核定。
  該辦法規定,各單位要規範使用醫療機構通用名稱,不得擅自增加、更改。衛生行政部門要準確核定醫療機構識別名稱,不得核定可能產生歧義或誤導患者的醫療機構名稱,不得核定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模仿或暗示其他醫療機構的名稱。“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等詞語不能作為醫療機構識別名稱。醫療機構難以判斷識別名稱或不能把握的,要請示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另外,含有“中心”“總”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必須同時含有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人民醫院”“中心醫院”“臨床檢驗中心”等名稱只能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置的醫療機構使用。 新華  (原標題:“男科”“女子”等詞語不能作為醫療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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